保康县“干部素质提升年”暨“严纪律、转作风、提能力、促发展”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行“三调四下四解”工作法,持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今年1-4月份,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657起,调解成功634起,调解成功率96.5%,矛盾纠纷总数比上年度同期下降8.3%,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1.2%。 
“三调”联动机制,织密基层治理“安全网” 一是打造“一站式”调处平台。高标准建成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9个功能室,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入驻单位28家。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县矛调中心开展工作,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二是健全“一体化”调处机制。推动访、调、裁、审“一体化”定纷止争,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完善诉调、检调、警调、访调衔接联动体系。三是织密“一张网”调处体系。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5个,聘请人民调解员1267人。在25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1个乡镇建立了行政调解室,乡镇综治中心实现矛盾联排联调。 
“四下”源头化解,筑牢基层治理“压舱石” 县、乡、村三级干部以“四下”为重要载体,深入到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接访下访,现场解决矛盾。一是县级领导下访乡镇。今年,全县31名县级干部已累计开展下访103次,接待群众149人次,以点带面,从推动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二是乡镇干部下访村组(社区)。全县276个村(社区)实现乡镇干部联系包保全覆盖。今年,乡镇干部在村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76件。三是县直部门下访现场一线。县直行业主管部门每周到基层一线下访群众,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个性问题”到“共性问题”有效解决,今年已推动化解行业领域矛盾问题17个。 四是综治干部下访群众家中。全县271名综治干部随时到矛盾事发现场、到群众家中面对面回访,加强受理、办理、回复的跟踪督导和评估问效,形成工作闭环。今年通过下访回访,督促解决矛盾事项86件。 “四解”精准施策,牵住基层治理“牛鼻子” 通过做实“四解”,让矛盾纠纷即时和解成为常态,联合调解成为大多数,包案化解成为少数,诉讼求解成为极少数。一是即时和解。充分利用网格员、村组干部等基层平安建设力量,坚持每日排查化解,让“小矛盾、小案件、小问题、小隐患、小需求”第一时间就地解决。今年,全县运用即时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480件,占比75.7%。二是联合调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整合综治等力量,同时邀请人大代表、老党员、乡贤等第三方参加调解,通过现场听证、现场说理、现身说法等方式,推动多元力量共同参与“合和议事”。今年来,全县运用联合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121件,占比19.1%。三是包案化解。面对较大矛盾,保康县全面推行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压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促使领导干部主动下沉、靠前指挥,推动问题解决。今年,全县成功运用该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0件,占比4.7%。四是依法求解。始终把调解挺在诉讼之前,对极少数愿意通过诉讼解决矛盾的,指派专人全程跟进服务,并始终将调解贯穿始终。今年来,全县引入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11件,占比1.7%。 (来源:保康县委组织部 通讯员:陈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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