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干部、人才和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抓好组织工作的各项改革。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宏观管理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工作。
(三)办理全市省委管理干部(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干部)职务调整事项的有关手续及职级晋升、退休、工资等相关手续;负责市委管理领导班子考核、考察、调整配备有关工作,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核、考察、职务调整、职级晋升、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市直单位正科级(比照管理)干部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与管理,军转干部安置和因公临时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协管驻市中央、省属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干部。
(四)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协调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公务员职务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务员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培训、调任、辞职、辞退、提前退休等工作;负责全市选调生工作;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绩效管理、工资福利、奖励、惩戒等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公务员工资统发和市管干部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省管干部工资调整的呈报工作。
(六)负责落实省委组织部下达我市的调训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及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全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制定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的重大活动、联系专家的服务工作以及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先表彰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全市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工作。
(九)归口管理襄阳市委老干部局、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市委组织部本级决算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14.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2.17万元,下降13.3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进行绩效工资清算,并补发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上年度绩效工资,当年人员支出大幅增加;二是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选专项、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财政收回指标调整到市直相关部门或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市)、区使用,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14.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2.17万元,下降13.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4.3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14.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8.56万元,下降13.22%。其中:基本支出 2013.53万元,占本年支出71.55%;项目支出800.82万元,占本年支出28.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14.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5.87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进行绩效工资清算,并补发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上年度绩效工资,当年人员支出大幅增加;二是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选专项、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财政收回指标调整到市直相关部门或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市)、区使用,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4.3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5.8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选专项、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财政收回指标调整到市直相关部门或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市)、区使用,项目经费拨款同比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5.87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进行绩效工资清算,并补发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上年度绩效工资,当年人员支出大幅增加;二是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选专项、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财政收回指标调整到市直相关部门或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市)、区使用,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8.54万元,占74.92%。主要是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3.67万元,占12.57%。主要是用于单位养老缴费、发放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等。
3. 卫生健康(类)198.35万元,占7.05%。主要是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医保缴费等。
4. 住房保障(类)153.8万元,占5.46%。主要是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7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81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2%。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有关规定,一般性支出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8.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57.41万元,支出决算为7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单位年初列入政府项目支出预算,部分调整到市直有关单位部门预算,资金未安排到本单位,收支未在本单位反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缴新近录用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人员退休、调出职业年金做实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9.89万元,支出决算为7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79.8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所属二级单位市党员教育中心未开设医保账户,医保缴费由机关统一代缴。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17万元,支出决算为3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2.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4.2%。较上年增加3.57万元,增长61.5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认真执行“一函三单”审批制度,在公务接待次数、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上进行了严格控制; 二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应急保障用车使用范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商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多,增加接待支出;赴各县(市)、区组织开展督导和调研主题教育活动频繁,增加公务车辆运行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3.34%;较上年增加1.99万元,增长64.6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应急保障用车使用范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赴各县(市)、区督导和调研主题教育活动次数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购置(更新)公务车辆相关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2.58%,较上年增加1.57万元,增长57.7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认真执行“一函三单”审批制度,在公务接待次数、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上进行了严格控制。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委组织部、其他市州组织部、招商对象等人员来访,主要是开展干部考察、工作指导、联络交流等。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7个,2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2.84减少6.99万元,降低3.1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4个,资金125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执行数为33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34万元,项目支出1255.37万元。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执行率为94.54%,预算执行率和2022年同比提高, 2022年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实际执行率为90.83%。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2023年度市委组织部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总得分96.9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各项项目活动全面开展,多数项目支出完成率达100%,2022年项目资金整体支出执行率为94.54%。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当年未安排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2023年度市委组织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2023年部门支出概况及组织工作重点
2023年市委组织部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额为120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53万元,比2022年增加282.48万元,占总支出16.89%;项目支出10046.27万元,比2022年增加3624.52万元,占总支出83.11%。
2023年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执行数为33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34万元,项目支出1255.37万元。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执行率为94.54%,预算执行率和2022年同比提高, 2022年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实际执行率为90.83%。
2023年全市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职、担当作为,突出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市组织工作质效,为推动襄阳“一极两中心”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市委组织部2023年绩效目标
1.组织工作专项。督促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培训广大基层党员等各项工作目标考核达到优秀。
2.干部工作专项。干部日常推荐考察工作;市县乡换届推荐考察和工作指导;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干部测试测评、考核评价工作;全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干部挂职工作;干部监督工作;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全市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重点班等全面完成年初即定任务。
3.人才工作专项。人才宣传、高层次专家服务、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隆中人才公寓申报、全市人才工作创新项目奖励、校地合作等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4. 组织系统自身建设专项。组工干部持续教育、干部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关党建、宣传、信访、档案、老干部工作等均达到上级部门要求,让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满意,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列。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书面审核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度市委组织部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总得分96.9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各项项目活动全面开展,多数项目支出完成率达100%,2023年项目资金整体支出执行率为94.54%。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当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预算管理(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8.91分)
预算执行率。2023年预算数12087.8万元,全年执行数3391.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8.06%,其中拨款实际到位3587.81万元,预算实际执行率达94.54%。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8.91分。
2023年市委组织部预算拨款实际到账为3587.81万元,整体支出执行数为33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53万元,项目支出10046.27万元。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执行率为94.54%,预算执行率和2022年同比提高, 2022年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实际执行率为90.83%。
2.产出(指标分值40分,实际得分40分)
(1)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培训广大基层党员,普遍发挥我市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等各项工作目标考核达到优秀。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2)干部工作。干部日常推荐考察工作;干部挂职工作;县乡换届推荐考察和工作指导;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全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监督工作;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建设;全市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重点班等全面完成年初即定任务。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3)人才工作。人才宣传、高层次专家服务、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隆中人才公寓申报、全市人才工作创新项目奖励、校地合作等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4)组织系统自身建设。组工干部持续教育;干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等均达到上级部门要求。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3.效果(指标分值40分,实际得分38分)
(1)政治生态优化,持续提升。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做好“搞培训、提素质,选干部、配班子,育人才、聚贤能,抓基层、打基础”各项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激发党员群众创新创业创优的积极性。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3)社会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8分。
(二)较好地完成年度目标
2023年单位绩效目标完成相对较好,但组织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不能及时预测,通过及时向市政府申请经费拨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公务员招录、干部教育培训、乡村振兴等市委部署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针对在项目资金指标使用上存在个别指标混用的问题,今后继续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类别使用资金,保证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四、绩效指标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
统计2023年度市委组织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数据主要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提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023年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4.54%,比2022年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向市政府报批的项目资金财政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强化年底工资缺口清算真实性、准确性,人员支出执行率进一步提高。今后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支出,尽量避免预算项目间的资金调剂。
(二)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资金用途进行审核、支付。
(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建议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和督促单位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